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事便利化,常州市已实施电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电子《单位登记证》)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电子卡》(以下简称《电子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自年10月11日起,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不再发放纸质《单位登记证》。原参缴单位,在办理单位变更登记时,公积金中心经办部门将予以换发电子《单位登记证》。
02
缴存单位从年10月11日起,可在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后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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