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紧急通告
全体溧阳市民和在溧人员: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决定,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决定,自年1月26日12时起,采取以下防控措施。1.严格实施卫生检疫。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国省道、高速公路口、治安卡口等处设立留验站,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湖北地区特别是武汉地区来溧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两周内有湖北地区特别是武汉地区旅行史、与湖北地区特别是武汉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报告现场查验人员,实行居家自律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其中的发热病人必须由专用车辆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湖北等重点地区来溧车辆一律在入溧道口实施消毒处理。2.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登记住址及联系方式,力劝患者及时就近到当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上报情况。3.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严格消毒,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4.对恶意抢购、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5.必要时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及各类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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