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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要闻聚焦丨彪悍野猪闯入酒店攻击游客,

来源:溧阳市 时间: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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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公安分局

12月14日22时许,戴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一酒店的温泉区忽然闯进一只野猪并攻击游客。接警后,戴埠派出所民警迅速组织人员带齐装备前往处置。

经了解,当天晚上,该酒店的温泉泡池正常开放,入住的许多客人正在泡温泉,此时一名游客忽然发现,一头体型硕大的野猪冲到了泡池区并伴有攻击动作,大惊失色的游客赶紧躲避呼救,闻讯而来的工作人员见状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报警求助。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疏散附近工作人员及游客,确保人员安全,并利用警棍盾牌将野猪往角落里赶,但野猪受惊吓后猛窜至酒店的竹林内。民警发现竹林内竹子茂盛,而且野猪体型彪悍并先前已经负伤,表现出了极强的攻击性,不利于捕捉,便继续利用盾牌等警械将野猪围困在竹林内,同时呼叫特警增援。特警赶到现场后,考虑到现场无法捕捉并且野猪有伤人危险,经汇报同意,特警现场将野猪击毙,确保了游客安全。

目前,该野猪已经被溧阳市林业部门作无害化处理。

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生活垃圾的处理,事关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息息相关。早在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就印发了《常州市生活垃圾收集房“优化布局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年底,完成全市市域中心城区及各镇区建成区座生活垃圾收集房的全面“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工作,其中新北区完成座“房改亭”改造计划。

最近,新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公益组织,用一个月的时间,从环境公益诉讼的角度出发,对全区5镇5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房现状开展了一次公益调查,总体情况较好,人居环境持续改观,如西夏墅自年6月起在全区率先投资万元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到位、管理完善,但发现了一些老式砖砌垃圾房存在布点不合理、管理不到位、建设不规范或年久失修等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人民群众反应强烈。

年12月4日,为进一步增进共识,明晰职责,推动辖区生活垃圾收集房的有效治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关于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开展听证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新北区检察院组织了由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职能部门和所涉街道办、镇政府的领导或负责人参加的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蔡亮亮、检察官助理芮东生、王贤增三人组成合议组,蔡亮亮担任听证会的主持人,书记员刘玉担任记录。

新北区人大代表、民盟新北区基层委副主委、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巢静宇、区宣传统战部二级调研员陈明、人民监督员、常州滨开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季国强局长等三名同志担任听证员。季国强同志作为人民监督员,同时也对本次听证会进行监督。

会上,检察机关介绍了案件情况,行政机关和属地街道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并回答听证员提问。听证员经闭门讨论,一致同意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职责。

听证期间,与会各方一致认为,生活垃圾收集房涉及民生,推动生活垃圾收集房专项治理,既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统一规划、监管、指导,又需要属地政府积极履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优化管理模式。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对辖区生活垃圾收集房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区别情况、找准问题,分类整改、长效治理,进一步推深做实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

听证会结束后,新北区检察院向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当场送达了检察建议。

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年8月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综合性少年案件审判法庭以来,始终坚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核心,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不断扩大少年审判传统优势,持续创新少年审判制度机制,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征程中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第一。

近日,市中院、天宁法院联合组织召开“开创天宁模式、守护成长蓝天”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近年来天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布会由天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亦佳主持、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王东莉发布,市中院少年及家事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耿华东受邀出席了本次发布会。现代快报、常州电视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网、中吴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受邀出席。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副院长马亦佳介绍了天宁法院少年审判机构的建制和少年审判工作的基本概况,并指出我院少年审判工作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维权教育为主线,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努力凸显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始终牢记少年审判的核心宗旨,匠心打造了未成年人审判的“天宁模式”。

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王东莉结合8个典型案例,介绍了我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工作在保证办案质效名列前茅的基础之上,延伸审判职能、创设制度机制、拓展法治宣传的一系列工作成果:

涉少刑事案件推进“五项工程”

悉心引航未成年人重获新生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我院始终将依法审判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有机结合,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在适用量刑指导意见的前提之下,有针对性地把握从轻、减轻的幅度,着力感化挽救、强调案结事了。在完成个案审判的司法职能基础之上,进一步充分延伸少年审判的综合职能,涉少刑事案件做实“法律家长”助帮教、“前科消灭”促新生、“复学安置”再回归、“心理疏导”减压力、“对症下药”重教育“五项工程”,大力压降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经统计,年至今,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刑事罪犯总人数的比例维持在1%左右,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2%。另一方面,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明显增多的情况,我院坚持坚持从速从重从严惩处犯罪,坚决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权益。

涉少民事案件推进“五项制度”

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我院审理的涉少民事案件出现以下特点:离婚、抚养纠纷数量激增,且矛盾激烈,而该类纠纷最难处理的问题就是子女的抚养,近三年我院审理的离婚纠纷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比例占到67.36%,相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权益保护问题不容忽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健康权纠纷等其他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受侵害的案件更为多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为复杂和困难。为此,我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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