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溧阳市 >> 溧阳市政治 >> 正文 >> 正文

溧阳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

来源:溧阳市 时间:2021-1-20

单位及职工篇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对象

  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1)年度(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

  (2)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新参加或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

  (3)年7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均为职工当月工资。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经开区)为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元。

  3.缴存比例。年度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

  4.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可选择15%或18%。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见分进元),计算公式为: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见分进元)×2

  (四)调整时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汇缴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年7月1日起执行。

  (五)办理方式及流程

  1.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   (1)登录系统:用公积金数字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在公积金业务申报栏中选择“批量基数调整”业务。

  (2)数据下载: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查询”,经办人可查看单位和职工调整前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需进行调整的   (3)填报新基数:单位按规定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中填录新的职工工资基数。

  (4)导入数据:点击“文件导入”,将填录好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导入公积金系统,若单位缴存比例需调整的,经办人应同时在导入界面录入新的缴存比例。经办人核对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有错误的,可予以“删除”,待修改后重新进行“文件导入”。

  (5)提交业务: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业务提交”,提交后调整信息方能生效。若业务提交前发现有误的,可对本次批量基数调整业务予以“删除”,重新进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业务提交后,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前发现有误的,经办人也可重新进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在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后发现有误的,则单位咨询公积金客服热线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手续。

  ★“基数不变”的操作可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2.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

  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仍可携带纸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盖公章或财务章)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六)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单位在托收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尚未办理基数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将统一做基数不变处理。

  2.各缴存单位进行基数调整前应先汇缴年6月份及之前欠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3.各缴存单位在基数调整操作期间不得办理本单位的职工帐户设立、转移、封存、启封、销户等各类涉及单位汇缴人数变动的业务,待基数调整完成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4.各缴存单位应按规定如实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时只要填录职工新的工资基数,不得更改表格的其他内容、格式、顺序和初始信息。

  5.本年度职工缴存基数没有变化且不低于下限标准的,在网上办理批量基数调整时,须在系统中选择“基数不变”;若尚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仍须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不变”的申报手续。

  6.通过网上服务厅办理批量基数调整的缴存单位,在进行基数调整操作前,应先办理单位缴存信息核查。

  7.缴存单位在汇缴受理点办理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应采用纸质表格形式。

  8.各缴存单位在进行基数调整时,要认真核对本单位职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发现职工个人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提醒职工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进行修改。

  9.网上业务开通方面有问题可。

  二、资料查询:

  下列相关材料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站

     查阅下载▼

  1.《关于开展常州市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三、

  如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公积金中心客服

  市建行锦绣路分理处:

  市建行营业部:-

  市建行钟楼支行:

  市建行天宁支行:

  市建行新北支行:

  市建行延陵路支行:

  工行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点:

  农行锦绣路支行:

  交行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点:

  江苏银行钟楼支行:

  江苏银行锦绣路支行:

  

个人缴存篇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对象

  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名义缴存的个人缴存者。

  (二)调整内容

  1.年度(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缴存者按照收入状况自行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元(月缴存额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经开区)为元(月缴存额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元(月缴存额元)。

  (三)调整时间

  个人缴存者应在扣缴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

  个人缴存者办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签约后,登陆常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   2、“常州住房公积金”      3、建行App办理。

  登录建行手机银行,进入“悦享生活”-“常州公积金”,未签约用户在“线上签约”模块中进行签约,签约成功后进入“我的业务”-“我要缴存”-“基数调整”模块办理。

  4.建行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

  个人缴存者未办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签约的,可到建行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个人缴存者在扣缴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尚未办理基数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将对其缴存基数低于年度缴存基数下限的自动上调缴存基数至下限标准,高于下限标准的将保持原缴存基数不变。

  2.个人缴存者进行基数调整前应先汇缴年6月份及之前欠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3.个人缴存者在进行基数调整时,应认真核对本人的个人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不准确的,及时到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进行修改。

  二、线上业务办理签约

  (一)签约渠道

  1、   2.柜面签约:个人缴存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正常使用手机,至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进行个人线上业务办理签约,不受区域限制。

  3.“建行APP”签约:开通了建行手机网银的个人缴存者,可通过登录建行手机APP,进入悦享生活,选择常州公积金,线上完成签约。

  4.“常州人社APP”签约:下载了“常州人社”APP的个人缴存者,注册登录并进行高级实名认证的,可选择对外协同服务中的常州公积金,线上完成签约。

  (二)注意事项

  1.柜面签约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2.签约时绑定的手机号必须是职工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号。

  三、资料查询:

  下列相关材料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站

     查阅下载▼

  1.《关于开展常州市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2.《年度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四、

  如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公积金中心客服

  市建行锦绣路分理处:

  市建行营业部:-

  市建行钟楼支行:

  市建行天宁支行:

  市建行新北支行:

  市建行延陵路支行:

信息来源:常州住房公积金

附:溧阳公积金中心-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yangshizx.com/lyszz/8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