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我市文明城市深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违法查控,严查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重点针对未按照规定扫码登记基础信息,粘贴反光、教育标识的电动车驾驶人,尤其是电动三轮车、非标电动车和快递外卖车辆,强制开展教育、粘贴标识,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违法上路的,该暂扣的暂扣,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
近年来,随着我市群众交通需求的迅猛增长和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车辆的大背景下,电动二、三轮车以其轻便、价廉等优势逐渐成为群众出行、运输依赖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其保有量也在迅猛增长。由于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驾驶速度快、交通事故频发,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经统计,近三年以来,我市涉及
电动车交通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60%以上,
总亡人数的70%以上,
尤其是电动三轮车和非标电动车更为突出,
形势非常严峻。
典型案例案例一年2月2日7时52分许,杜某(男,81岁,竹箦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竹煤线(X县道)后庄头村路口时因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与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杜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年12月12日09时27分许,胡某(男,84岁,社渚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行驶沿常淳线(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KM+M处左转弯时,因在路段上从非机动车道内进入机动车道时未让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与孙某驾驶的货运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胡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年1月28日13时53分许,胡某(男,69岁,天目湖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国道迎宾大道路口,遇红灯时继续通行,与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胡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全力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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