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了解九龙男科更多详情-
溧阳天气情况(.2.25)
PM2.5监测站点平均指数:轻度
本期导读溧阳一男子体检误认得绝症患者虚惊获赔偿!
本期导读:
1溧阳市溧戴路一汽车撞上路灯后翻身网友“骞儿”:溧阳市溧戴路一汽车撞上路灯后翻身。前天下午三点多路过溧戴路的翻车事故现场,阴雨天开车,注意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2关于宋团城观灯节灯组处理情况的说明网友“溧阳燕山新区”:中国溧阳第四届宋团城观灯节已经圆满结束,拆除的灯组情况,将做以下处理:一、企业认购的灯组,由企业自行处理。二、剩余的灯组,赠送给边远地区的学校。溧阳市燕山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2月22日
3溧阳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来源:溧阳时报: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翟德明,现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男,年1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蔡红兵,现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男,年10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沈健清,现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男,年3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函授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秀峰,现任常州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溧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规划局局长。男,年4月生,汉族,安徽泗县人,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荣屏,现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男,年2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大专学历,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3月参加工作。拟任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
钱栋,现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建工局局长、燕山新区党工委书记。男,年1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研究生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谢菊芬,现任市农林局局长、粮食局局长。女,年12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大学学历,民盟,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昱,现任市农林局党委书记、粮食局党委书记。男,年4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研究生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
朱红新,现任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男,年3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大学学历,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志豪,现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男,年9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4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
王国权,现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男,年3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大学学历,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史军,现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主任。男,年11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研究生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市行政审批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俊浩,现任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男,年9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颖,现任市信访局局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女,年8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自考大学学历,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法律,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男,年9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党校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公示时间为:年2月25日至3月1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
中共溧阳市委组织部
年2月22日
4谢家祠堂的历史网友“荷花静园”:谢家祠堂位于美丽的竹箦官蹬(现在的吕庄水库),谢家祠堂其中有三间房子为忠孝堂,它主要教育和发扬后人要忠心国家,报孝家园,孝道父母做为后人的我们要做到两个字,忠,孝。5阳光城市北香园某住户穷常年高空抛物!网友“holds”:我家住在阳光城市北香园的四楼,外面有一圈突出平台(腰线),楼上的住户几乎天天往外扔垃圾,每天拉开窗帘就看到外面一堆垃圾,一天的美好心情就这样被破坏了。跟物业反应情况,物业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来帮你扫,也打印过图片贴电梯里提醒住户但没有任何效果,治标不治本!阳光城市作为高档小区,住户的素质呢?说好的文明城市呢?只有像我一样住有腰线楼层的住户才能体会的出楼上的素质和文明!我和物业说给装个监控吧!物业说这个只能和领导反映,需要审批,帮你扫就好了!扫~就~好~了~今日视点溧阳一男子体检误认得绝症患者虚惊获赔偿!
来源:常州日报:体检让他误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于是惶惶不可终日。幸好,最终的检查结果让人松了一口气。但是,总不能白白受了一场惊吓吧?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医院赔偿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年6月,溧阳的王先生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结果如晴天霹雳:经过CT检查,考虑MT(转移性肿瘤)可能,建议住院治疗。5天后,王先生便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住院手术治疗期间,医院对其肝脏肿块检查的结论是:海绵体良性肿瘤。
平白无故受到惊吓,王先生觉得冤枉,于是委托律师向一审法院起诉,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但医院认为,他们的诊疗过程没有过错,对于肿瘤的判断,只有病理学诊断才能真正明确肿瘤的性质,且只有在术中进行病理学病检才能确诊。
对于此事件,常州市医学会给予的鉴定结论为: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不构成伤残等级。
那么,在王先生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在王先生的代理律师戴亚锋看来,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健康权不仅包括生理机能的完全,还包括心理状态的良好。医院的诊疗行为,患者以为患了绝症,不久将失去生命,这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使患者时时处于恐惧的状态中,对患者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虽然王先生经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但其受到了严重的心理损害,符合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损害需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情形。戴律师认为,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不能完全拘泥于理解成是否构成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对某些造成精神严重损害的情形也该得到支持。
最终,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二审予以维持。(沈馨雯庄奕)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yangshizx.com/lyszz/7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