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法院审结一起以“恋爱”为名实施的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一千元。
事件回顾
年至年间,朱某谎称自己经营服装店和烟酒店并拥有名牌轿车等,虚构自己“成功人士”的身份,打着交友、恋爱的幌子,骗取多名女性信任后,以各种理由借款、为其吃住消费买单,甚至借用手机打电话后拒不归还。
年受害者:钱某
朱某在与被害人钱某谈恋爱期间以汽车损坏需要修理为由骗得人民币元,并以借用手机打电话为名骗得钱某手机后逃离当地。
年10月-年9月受害者:张某
朱某化名“陈甲”与张某交往,谎称买奔驰车导航仪、表弟女朋友打胎等,骗得张某人民币5.7万元。
年受害者:宋某
朱某再次化名“陈甲”与宋某交往,以银行卡被冻结、买药、开车撞人需要赔钱等为理由骗得宋某人民币元,后经宋某催要钱款,朱某无奈归还了元。
年5月-8月受害者:王某
朱某与王某交往,医院看朋友、为父亲买腰带、手机支付受限等,多次骗取王某转账或为其吃住消费付款,共计人民币1.1万元。
年7月受害者:史某
朱某化名“陈乙”与史某相识,声称可以帮助医院看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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