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虹口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部署安排,按照《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年版)要求,虹口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本区自年底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年度虹口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工作,并形成表彰名单。经区文明委会议审核,现对上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欢迎广大市民对拟表彰名单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于6月18日前向虹口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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