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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晚,我市警方查处春节期间我市第二起违规燃放行为。当晚11时许,昆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小圩新村旁空地上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处警至现场,烟花已燃放结束,现场传唤违规燃放人员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李某因女儿想看烟花,故在小区外面的空地上燃放了一个烟花。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警方对李某予以罚款元的处罚。儿童爱玩烟花爆竹是天性使然,确需燃放的,家长可以带其到禁放区域外燃放。目前,我市在东至城东大道,南至高铁沿线,西至G国道、奥体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来源
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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