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6日下午16时50分许,徐某(男,23岁,南渡人)因在我市南大街、燕园路路口实施违停交通违法行为,不满交警执法,在溧阳论坛用“黄沙落叶”的账号发布了一条标题为“这就是南大街片区的交警的一天工作!!!!“贴文,并在帖文中公然辱骂交警是“披着警衣的XX”。该贴文被大量浏览和评论转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9月8日市公安机关对徐某涉嫌公然辱骂他人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件分析一、事件背景:
当日,徐某因未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其饭店门口,执勤交警发现后,上前劝告要求其将车辆停放在道板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并告知该条道路有违停电子监控抓拍!徐某则不听劝告,表示“这是我家饭店门口,你们无权予以管理。”并阻拦执勤交警离去,要求对抓拍其违停车辆记录予以撤销。后因不满交警执法,网上发帖辱骂当事交警陈警官。
二、小编说法: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任何人不能口无遮拦。在网络上公然针对特定的群体或对象进行攻击、辱骂,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如对公安机关执法不满或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投诉等渠道解决。
三、交通管理
由于交通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涉及的群体参差不齐,管理上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文明交通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遵守,共同践行方可实现。自去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严管整治,城市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并连续两次获得省级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县级市排名第一的成绩,小编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与蜀黍一道共创文明交通,共享文明成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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