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一直是住房人关心的一大问题
每年少则几千
多则上万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相信不少人都对自己小区的物业费有过质疑
为什么收这么多?
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而不少物业也面临业主不缴费的烦恼
这类现象怎么办?
未来江苏省将会有新的标准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全面修订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住建厅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新的办法将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那么
征求意见稿有什么变化呢?
一起来看看
1删掉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的规定在物业收费方面,江苏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待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Q:到底物业费如何定价?A: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统筹基数及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幅度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依据本地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动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行管理办法中提到,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却删掉了这一条。据报道,删掉后是希望对于类似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能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2车位车库收费与现行办法相差不大物业小区的车位、车库等如何收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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