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溧阳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建议工作,有力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年至今共发出司法建议19件,绝大多数司法建议得到各种形式的回复。
发出司法建议19件
一是注重个案分析,促进依法行政。
我院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4件,占比73.68%,建议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房屋征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医保报销、工商变更登记、强化司法协作等多领域。针对在个案审理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监管有漏洞等问题,主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填补漏洞、完善制度,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数量:14件
占比:73.68%
to:行政机关
案例一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
to: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4月,在审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涉案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股权转让协议骗取登记,我院及时向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得到该单位的积极回复。
01司法建议案例二
案由:关某敏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
发文to: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通过审理关某敏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向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发送关于进一步完善在审查特殊病种报销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司法建议,为规范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注重类案研判,防范金融风险。
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防范,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对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作用,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在制度、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积极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建言献策,助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目前我院已发出涉金融纠纷案件司法建议3件。
涉金融纠纷案件司法建议3件
案例一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to: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在梳理近五年来以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有20余件案件反映出该银行存在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信贷合同面签要求落实不到位、信贷人员出现故意违规操作等情况,我院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等方面的对策,获得了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的积极回应。
三是注重司法引领,服务绿色发展。
结合我市环境资源司法保障需求,在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中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入挖掘在涉环保纠纷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研分析,认真梳理总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案例一
案由:污染环境罪的系列案件
to: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网图)
我院在审理被告人宜兴市某有机肥有限公司、余某忠等犯污染环境罪的系列案件中,发现被告人将余吨含有有毒物质的垃圾运往溧阳周城倾倒、填埋,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害,在查明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已收到万元环境整治捐款后,及时向该单位发送关于利用此笔专项资金开展生态治理修复行动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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