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葛某、锁某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联系,为三家公司开具虚假的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被三家公司抵扣进项税额多万。
今年50岁的被告人葛某,安徽怀远人,在当地注册成立了一家叫宝桅林的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另外一名被告人34岁的锁某也是安徽人,年9月,一个朋友的老公想买发票,让她帮忙联系,锁某便想到了葛某。
同期声:被告人锁某
(有一个朋友那个时候说他是种植药材的,手里肯定有这个发票,然后问了他一下,他说有,然后帮他联系了。)
对于锁某的要求,葛某心知肚明。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利益面前,葛某决定铤而走险。
同期声:被告人葛某
(知道有危害性,犯法了,原来想到有利可图)
于是,葛某先从他人处购买了虚假的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再经锁某介绍,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溧阳三家公司开具假发票,面值共计多万元,后被这三家公司作为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共计偷逃国家税款余万元。而葛士林从中非法牟利9万多元。
同期声:公诉人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不仅仅严重破坏税收管理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它是严重破坏我国经济发展,历来是我国刑法在经济领域打击的重点。本案两个被告人无视税收管理秩序,无视法律法规,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法处罚。)
案件经过审理,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溧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
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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