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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车主,溧阳日常交通违法的记分规则

来源:溧阳市 时间: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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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

朋友圈一则

“日常交通违法的记分规则动图”

火了

在这不得不提醒大家

该文章中的内容

并非

江苏省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正解

也就是说

动图中的很多相关

扣分处罚内容

是错误的

请大家千万不能误信!

里面有哪些错误呢?

哪些才是正确的呢?

首先,来说一说正确的

▼▼▼

闯红灯

车子跟在大车后面,大车慢悠悠地过了路口,挡住了交通信号灯的实线,原来大车通过时已经快红灯了,就这么一不小心地闯了红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闯红灯”),处以记6分元罚款。

逆向行驶

驾驶汽车行驶在划有实线分隔线的路上,没有看清楚对面的地面标线,竟然驶入对向车道,这能怪谁呢?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以记3分元罚款。

上面两种情况所受的处罚条款都是正确哒~

重点来了

要郑重的说说下面这些错误的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本来是要左拐的,但是一不小心驶上了直行道,怎么办呢?前面掉头的话要走很多“冤枉路”,那就直接在直行车道左拐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以记2分元罚款。

违反禁止标线

这回车子终于驶入了正确的车道,早早地打了左转灯,谁知转弯的时候竟然一不小心压到了左侧的单黄实线,我也很无奈呀…...但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记3分元罚款。

不礼让行人

“不礼让行人”这一点其实已经说过很多次啦,但是为了再次提醒大家,还是要在这告诫大家:车子将要转弯啦,前方正好是斑马线,正好也有行人在通过人行道,可是呢车子却没有停下来礼让行人,这种表现就有点“差强人意”了,也太不友好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记3分50元罚款。

危险掉头

车子行驶到一个路口想掉头,还在斑马线上就直接掉头转弯了!这个操作太突兀啦,要知道这样会影响行人的通行,又要给你记上一笔啦!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以元罚款。

借道超车

下班路上车流较大,前面的车真的是迟迟不动,赶着去跟小伙伴哈皮,那就借道穿过去吧。但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项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处以记2分元罚款。

越线停车

车子通过路口,遇到信号灯变红灯了,但没有来得及减速,停在了停止线以外......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内的,处以记2分50元罚款。

转弯未让直行

遇到路口,车子左转弯时没有礼让直行过来的车辆,结果差一点就跟对方“擦”上了!太危险啦!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十六项规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处以记3分元罚款。

这些都是日常驾车中常常会犯的“小错误”

开车的时候要特别注意~

好好开车,天天平安!

来源:壹传播常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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