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已经开始
不少小伙伴选择在节前聚会嗨皮一下
聚会没问题
但要记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而且春运期间
溧阳交警将更加严格地
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
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日起,溧阳交警将组织警力在各重要路段节点开展年末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2月6日晚,溧阳交警组织警力在各公安检查站、执法服务站、城区主要道路节点集中开展夜查行动,采取流动巡逻和固定执勤的方式,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对查获的违法行为定期曝光,真正达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批的目的。
当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余起,其中酒驾违法行为2起。
1、何龙庚驾驶皖19/变型拖拉机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22.7mg/ml;
2、王小荣驾驶苏DJ8小型汽车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74mg/ml。
目前,两起酒驾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驾后果很严重:
关于酒驾,每到节假日都会被多次提起,但是很多人还是对酒驾的标准犯迷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ml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不足80mg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mg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而如果真的喝酒后又开车,根据程度不同,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重要提醒:还是那句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大家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年,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并将安全驾驶的行为常态化,避免后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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