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朋友圈一则
“日常交通违法的记分规则动图”火了
近日流传着这么一篇扣分细则
在这不得不提醒大家
该文章中的内容并非
江苏省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正解
动图中的很多相关扣分处罚内容是错误的
大家千万不能误信!
那里面到底有哪些错误呢?
又有哪些是正确的呢?
首先,先来说一说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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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
车子跟在大车后面,大车慢悠悠地过了路口,挡住了交通信号灯的视线,原来大车通过时已经快红灯了,就这么一不小心地闯了红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闯红灯”),处以记6分元罚款。
逆向行驶
驾驶汽车行驶在划有实线分隔线的路上,没有看清楚对面的地面标线,竟然驶入对向车道。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以记3分元罚款。
上面两种情况所受的处罚条款都是正确哒~
那么重点来了,
哪些是错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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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本来是要左拐的,但是一不小心驶上了直行道,怎么办呢?前面掉头的话要走很多“冤枉路”,那就直接在直行车道左拐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以记2分元罚款。
违反禁止标线
这回车子终于驶入了正确的车道,早早地打了左转灯,谁知转弯的时候不小心压到了左侧的单黄实线。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记3分元罚款。
不礼让行人
“不礼让行人”这一点已经说过很多次啦,但是再次提醒大家:车子将要转弯时,前方正好是斑马线,也有行人在通过人行道,可是车子却没有停下来礼让行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记3分50元罚款。
危险掉头
车子行驶到一个路口想掉头,还在斑马线上就直接掉头转弯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以元罚款。
借道超车
下班路上车流较大,前面的车真的是迟迟不动,那就借道穿过去吧。但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八项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处以记2分元罚款。
越线停车
车子通过路口,遇到信号灯变红灯了,但没有来得及减速,停在了停止线以外......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内的,处以记2分50元罚款。
转弯未让直行
遇到路口,车子左转弯时没有礼让直行过来的车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十六项规定: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处以记3分元罚款。
这些都是日常驾车中常常会犯的“小错误”
开车的时候要特别注意~
最后提醒大家:
文明开车,安全到家!
来源:溧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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